近日,河南省教育厅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公布了河南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有关事宜:
注册范围
我省公办普通中小学(包括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在编在岗教师,即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且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包括专任教师、教学与管理“双肩挑”人员以及承担实验教学、心理健康教育、少先队工作、教育信息化运维等专业人员。各地可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探索将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纳入定期注册范围。包括以下三种类别:(一)首次任教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二)至2024年年底距上次定期注册合格满5年。(三)上一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合格条件。
注册时间
1.个人网报
2024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此时间范围内统筹安排。各学校做好组织工作,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在属地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指导本校教师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提前注册个人账号,完善个人信息。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办事指南”。
2.县(区)级审核: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31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此时间段内自行确定审核起止时间。
3.市级复核:2024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4.省级终审:2024年11月18日至12月13日。
注册程序
(一)取得教师资格,初次聘用为教师的,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申请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
(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注册。
(三)教师应当在定期注册有效期满前60日内,申请办理下一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定期注册实行网上申请。
(四)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2.《教师资格证书》;3.学校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4.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5.5年年度考核合格证明;6.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合格证明。
首次任教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教师,申请首次注册时,应当提交上述1、2、3、4、6项材料,同时提交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暂缓注册重新申请的,除提交上述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情形消失证明或者有关情况改正补充证明。
(五)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在受理注册申请终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注册结论。注册结论应提前进行公示。
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申报工作的复核;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对注册申请进行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