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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2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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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启动这个专项奖补资金申报

    5月19日,河南省财政厅、中共河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知,开展2024年度全省金融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申报。

    通知称,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财政局,航空港区财政金融局,各市级地方金融主管部门,省级有关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奖补资金申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宣传推介,认真组织辖区内、系统内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应报尽报,避免漏报少报情况发生。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0日。

    《河南省金融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提出: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对上年度贷款增量或贷款增速排名前5位的河南省省级银行业金融机构,每家分别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引导企业债券市场融资。对省内企业通过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发行基础设施REITs、绿色债、碳中和债、科创债、中小企业集合债、乡村振兴债、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债等创新债券产品的,按融资金额不超过10亿元、10亿元以上(含)分两档,按照其实际支付中介费用,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200万元的补助。

    鼓励引进利用保险资金。对驻豫保险分公司引进省外保险资金,以及省内企业通过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方式引进保险资金,支持河南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民生工程的,按照实际融资额,分别给予驻豫保险分公司、省内企业不超过1%的奖励,每户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承销地方政府债券总量排名前6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每家奖励不超过50万元。

    对在河南省新设立的法人金融机构,按实收资本1%给予不超过200万元开办费补助;对境内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河南省设立的省级分支机构,给予不超过200万元补助。对省外银行、保险、证券金融机构在省内开设省辖市分支机构,按照每家不超过10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在脱贫县设立分支机构,按照每家不超过5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

    对河南省银行、保险、证券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省外设立一级分支机构,按照每家不超过10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在河南省省辖市、脱贫县设立分支机构,按照每家不超过5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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