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以上停止露天作业,高温津贴每日15元……5月26日,记者从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市人社局针对夏季高温期间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出台一系列保护措施,确保最大限度减少高温作业对劳动者身体健康带来的伤害。
据了解,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无法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须按每人每工作日15元标准发放高温津贴,执行时间为6月至9月。
高温津贴应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劳动者,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防暑降温用品等实物或各类证券代替,且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和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政策明确禁止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大象新闻